摘要: 銅陵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階段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通知根據《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關于面試工作的有關安排,現(xiàn)就銅陵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階段資格復審和面試確 ...
銅陵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階段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通知根據《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關于面試工作的有關安排,現(xiàn)就銅陵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階段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第二階段資格復審對象:全市除第一階段面試職位和人民警察職位(含法院司法警察職位)外,剩余職位面試入圍報考者(見附件1); 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合格的報考者(見附件2)不再復審,報考者應在6月18日8:30至6月24日19: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繳納面試費用,應在7月6日9:00至7日17:30打印面試通知書和《報考者面試須知》。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6月17日8:30—17:00。 資格復審地址:銅陵市北京西路440號市人力資源考試院1樓大廳(茂源大市場對面)。 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者應提供相關證書;招考職位有政治面貌、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者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21年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 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應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 屬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承諾書樣式見附件3)等材料。 報考者辦理資格復審的其他要求詳見《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請報考者務必仔細閱讀。資格復審要求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書、證明、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二、確認繳費 資格復審結束后,資格復審部門將及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公務員面試確認系統(tǒng)把符合面試條件的報考者置為復審合格狀態(tài)。被確認復審合格的報考者,應在6月18日8:30至6月24日19: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站繳納面試費用。繳費成功的即視為確認成功,取得面試資格。未繳費的視為確認不成功,按程序遞補下一名報考者資格復審。遞補的報考者應于6月26日19:00前完成網上繳費確認工作。 三、面試通知書打印 面試人員在7月6日9:00至7日17:30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面試通知書》和《報考者面試須知》。 附件:1.銅陵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階段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銅陵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xls 3.銅陵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人員承諾書.doc
中共銅陵市委組織部 2021年6月10日 |
官方微信
手機APP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