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第四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地點 肥東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1樓F15窗口(肥東縣店埠鎮(zhèn)得心路與深秀路交口) 三、資格復審時間及批次 根據(jù)疫情防控需要,資格復審分成2個批次進行,請各位考生按照對應的時間、批次參加資格復審(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guī)格)各1份; 2.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A4規(guī)格)各1份; 3.近期免冠白底照片1寸6張(背面寫上姓名、身份證號); 4.從學信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式1份(報名現(xiàn)場還需自行登陸學信網(wǎng)查詢,工作人員審核); 5.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wǎng)(www.hfpta.com)上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第四批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 6.中國人民銀行提供的個人征信報告原件1份以及筆試準考證; 7.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8.退役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入伍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退出現(xiàn)役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二)凡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1.與報考條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 3.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 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遞補一次。 (三)疫情防控須知 1.請?zhí)崆吧觐I“安康碼”,在“安康碼”界面下,點擊“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并授權核驗個人行程。請務必在“安康碼”界面下,每日通過“點擊核驗”保持綠碼狀態(tài),做好體溫測量和健康監(jiān)測。非綠碼人員需通過健康打卡、個人申訴、核酸檢測等方式盡快轉為綠碼。 2.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現(xiàn)場實施健康碼和新冠疫苗接種記錄“二碼”聯(lián)查,同時核查“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建議無禁忌而尚未接種疫苗的考生盡快完成接種,做好個人防護,減少人員接觸,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qū)。 3.考生應按時到達資格復審地點進行體溫檢測及“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核查。凡“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顯示近14天內從省外來(返)肥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地點時須主動出示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與手機APP查詢均可),核查合格且體溫正常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地點。 4.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屬于以下人員類別的不得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前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處在隔離期和健康監(jiān)測期的入境(含港、臺地區(qū))人員,處于健康監(jiān)測期的出院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員,有發(fā)熱、咳嗽、胸悶等身體異常情況未排除感染風險的人員,從事進口冷鏈食品或進口非冷鏈物品人員及其密接者。 5.資格復審前如出現(xiàn)發(fā)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癥狀請如實報告所在地疾控部門并及時前往定點醫(yī)院就診。資格復審期間有身體不適癥狀的人員應立即向工作人員報告并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6.請?zhí)崆白詡湟淮涡葬t(yī)用口罩,進入資格復審地點前務必要嚴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進行手部消毒,除身份核驗、資格復審等情況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終保持安全距離。 7.請自覺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和屬地人員管控政策。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終止其資格復審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合肥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