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湖北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22年度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 ...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湖北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22年度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2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艱苦邊遠地區(qū)傾斜政策的縣(市、區(qū))職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技工院校、中專; (七)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詳見《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于2022年2月18日起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間為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及《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已經報考涉密等線下招考職位的人員不得網上注冊報名,如果重復報名繳費則網上報名無效,也不退還報名費),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 月19 日至2 月24日,省人事考試院將每天發(fā)布一次報名數(shù)據,引導考生合理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2.報名資格網上初審。報考人員可于2月19日至2月26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2月19 日9∶00至2 月25日17∶00.報考申請已提交尚未審查的或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冊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初審不通過的,可完善個人注冊信息后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2月25日17∶00后,所有人員均不能再修改個人注冊信息或報考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初審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涉及職位公告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其他招錄資格條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省直機關、省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和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招考部門咨詢電話和信息發(fā)布網站下載”欄目查詢,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招錄機關聯(lián)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網站查詢或咨詢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 (三)網上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月27日9∶00至3月3日17∶0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網上改報職位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3人的職位,取消招錄計劃。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3月21日9:00至3月26日9:30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報考線下職位的人員,由招錄機關確認繳費并發(fā)放準考證。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不收取報名費,由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報考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的,只參加《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其他職位均須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 3月2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3月26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3月27日上午 9:00-11:00 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 3月27日上午 9:00-12:00 綜合知識測試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根據考試報名和疫情防控等情況,將在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設置考點。 (三)查詢成績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閱卷結束后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相關違規(guī)違紀信息在查詢分數(shù)界面一并告知。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時予以傾斜。 四、資格復審 面試和專業(yè)測試前,達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組織資格復審。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多計劃職位,按核減后的職位計劃數(shù)組織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招錄機關按照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后,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艱苦邊遠地區(qū)、緊缺專業(yè)人才、基層“招人難”地區(qū)等職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招錄計劃。 五、專業(yè)測試 部分需要進行專業(yè)測試的職位,專業(yè)測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 六、面試 (一)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因考生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該職位可正常開考。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二)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 公安機關職位,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4+申論試卷成績×0.3+公安專業(yè)科目試卷成績×0.3)×0.5+面試成績×0.5. 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試卷成績×0.5 +面試成績×0.5. 其他職位: 不組織專業(yè)測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5 +面試成績×0.5. 組織專業(yè)測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4+專業(yè)測試成績×0.2+面試成績×0.4. 七、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面試結束后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
官方微信
手機APP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