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漯人社〔2018〕31號關于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試確認有關事項的通知各位考生: 根據(jù)《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工作實施 ...
漯人社〔2018〕31號 關于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 (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試確認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工作實施方案》和《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試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現(xiàn)將漯河市面試確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確認時間 2018年3月20(周二)—21日(周三)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面試資格確認地點 漯河市人社局西院一樓人才市場大廳(黃河路647號),聯(lián)系電話:0395-3130635 三、所需材料 考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兩套復印件,面試確認期內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 (二)筆試準考證; (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四)《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試資格確認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3),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本表格請?zhí)顚懘蛴,勿手寫)?/span> (五)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見附件4); (六)對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18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的學生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報考推薦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學生證號、就讀院系、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入學時間、畢業(yè)時間等); (七)我省招募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供相應的服務證書或證明(大學生村干部須提供省轄市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各省直管縣(市)大學生村干部證明由省直管縣(市)黨委組織部門出具); (八)從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還須提供入伍通知書、退伍證; (九)招考職位對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政治面貌、從業(yè)資格等有要求的,還須提供有關證書、證明; (十)我省全日制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yè)生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還須提供其職業(yè)資格證書。 考生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上述證件和有關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將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根據(jù)《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公告》和筆試情況,經(jīng)省公務員考錄部門研究決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4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yōu)榱惴值惹闆r的,不得進入面試。 (二)應試人員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擬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未超過1:1的,組織現(xiàn)有的應試人員面試。應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三)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的地點,當面進行面試資格確認,不得他人代替。 (四)逾期不參加面試確認的應試者,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應試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五)因應試者自愿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缺,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面試確認。 (六)本次漯河市考錄公務員有關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錄用有關信息,均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halh.lss.gov.cn)“考試信息”欄目中發(fā)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查詢,并保持通訊聯(lián)絡暢通,因考生拒接電話、長期關機、停機等自身原因造成面試通知單無法領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未進入面試確認范圍的應試者,也要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有機會遞補進入面試。 (七)本次招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錄用的全過程。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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