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林業(yè)和草原局 關于2018年下半年部分市州 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優(yōu)化隊伍結構,經(jīng) ...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林業(yè)和草原局 關于2018年下半年部分市州 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通知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優(yōu)化隊伍結構,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2018年下半年部分市(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警。 一、考錄計劃和職位設置 根據(jù)市(州)申報,同意自貢等18個市(州)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共740名(含英烈子女考錄計劃)。其中:自貢等17個市(州)地方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720名;廣元等6個市(州)森林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20名。請在計劃數(shù)內確定具體招錄職位。 1.地方公安機關考錄計劃:自貢41名、攀枝花28名、瀘州36名、德陽5名、綿陽1名、廣元30名、內江17名、樂山48名、南充1名、宜賓77名、達州73名、巴中31名、雅安41名、資陽20名、阿壩90名、甘孜150名、涼山31名。 2.森林公安機關考錄計劃:廣元4名、宜賓7名、廣安1名、雅安3名、阿壩1名、涼山4名。 二、職位設置 1.招警職位分為三類:綜合管理職位、執(zhí)法勤務職位、警務技術職位。三類職位中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中矯正視力標準的,嚴格按照標準的職位名稱單獨設置職位。 2.女性名額可控制在考錄計劃的10%至15%。 3.“5.12”汶川地震、“4.20蘆山地震”重災縣,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以及按《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fā)〔2015〕28號)實施招錄的縣(市、區(qū))單設職位,其余職位以市(州)為單位設置按大職位。 三、考錄對象 考錄對象為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納入艱苦邊遠地區(qū)范圍的職位可限定考生范圍。其余職位本科及以上學歷面向全國、大專學歷可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 四、招考條件 1.學歷和專業(yè) 綜合管理職位招收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原則上不限專業(yè)。確屬工作急需的,也可拿出部分名額單設職位招收法律、中文等專業(yè)人員。執(zhí)法勤務職位招收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其中部分特警職位學歷可放寬到中專(高中)。警務技術職位原則上要求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符合職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 2.年齡 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不超過35周歲。報考特警的人員年齡不超過25周歲,狙擊、搜排爆等技能性強的職位可放寬至3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1月21日(報名第一日)。 3.身體條件 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4.其他條件 考生必須符合《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屬于《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不能報考。 五、報名和考試 01、報名 采取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繳費的方式,由省人社廳統(tǒng)一組織。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由各市(州)公安局、林業(yè)(林業(yè)和園林)局負責,在報考者報名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均可參加筆試和心理素質測試。 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 2018年11月21日至27日上午8:00。資格初審時間為11月21日至28日上午8:00。網(wǎng)上繳費時間為11月21日至29日上午8:00。報名網(wǎng)址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 02、筆試 筆試定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進行。 公共科目筆試于12月23日進行; 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于12月22日下午進行; 特警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12月24日至25日。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9年1月下旬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由各市州公布。 六、考試科目及分值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的,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各占總成績40%、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警務技術類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含特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yè)科目》,各占筆試總成績的40%、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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