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熱點背景】去年11月29日,浙江江山一男子駕駛小型面包車與沿人行橫道過馬路的行人發(fā)生碰撞,致人死亡。近日,當?shù)鼐揭婪▽φ厥旅姘囻{駛員刑事拘留。警方通報稱,駕駛員觀察到該路口有斑馬線以及行人正橫穿道路 ...
【熱點背景】 去年11月29日,浙江江山一男子駕駛小型面包車與沿人行橫道過馬路的行人發(fā)生碰撞,致人死亡。近日,當?shù)鼐揭婪▽φ厥旅姘囻{駛員刑事拘留。警方通報稱,駕駛員觀察到該路口有斑馬線以及行人正橫穿道路,但未采取避讓措施,負全責。(新聞來源:澎湃新聞) 【命題預測】 本是一起普通的機動車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卻在網(wǎng)上引發(fā)了部分爭議。有的網(wǎng)友認為:行人應該看清車,不能指望車讓人,更有人認為存在碰瓷的嫌疑。對此,請談談你看法? 【尚優(yōu)解析】 觀點: 本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從網(wǎng)友的反應來看,折射出我們很多民眾對于交通法規(guī)的不了解不理解,只是從個人的喜好憎惡去判斷好與壞。針對于此,我們政府需要做的工作還很多,真正讓民眾去了解去理解交通法規(guī)并去遵守不要再出現(xiàn)這種錯誤的評判。 觀點論述: 一方面,認為行人應該看清車,不能指望車讓人的觀點多半是從機動車主角度考慮的。并沒有從自己作為交通參與者的角度來考慮問題,況且“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這是寫入交通安全法規(guī)中的。它意味著機動車禮讓行人,這絕不是駕駛員的“道德修養(yǎng)”“個人素質(zhì)”問題,而是被法律明確的底線,這是他必須遵守的成文要求。它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它的執(zhí)行的是剛性的,不應將責任推脫給行人。 另一方面,認為行人有“碰瓷”嫌疑,多半是把自己標榜為受害者!芭龃伞眴栴}也不能只憑借著監(jiān)控畫面中的一個疑似動作就做有罪推定,既然警方已經(jīng)作出明確責任認定,也啟動刑事程序,就說明已排除了碰瓷的嫌疑。有罪無罪應該由執(zhí)法機關進行裁定,并不是眾口一辭。在不少公共事件中,不時涌現(xiàn)出“完美受害者”的論調(diào),那種“行人如果更小心應該就能夠避免事故”,這就是在說行人該如何避免意外,而不能反向苛責受害人,甚至完全無視機動車違規(guī)在先這個大前提。 措施: 首先,當?shù)亟还懿块T應當對此事件的法律法規(guī)及時解讀,不應讓公眾產(chǎn)生誤會,存在錯誤的論調(diào),甚至引發(fā)輿論危機,明確法規(guī),合理引導公眾應作為首要前提。 其次,公安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此類事件的嚴肅處理,并以法說法,明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是法律確定的規(guī)則,不能懷著僥幸心理討價還價,更不能把破壞規(guī)則的責任轉(zhuǎn)嫁給行人。 再次,加強法律法規(guī)宣傳,讓公眾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能讓遵守法律的人成為受害者,避免人們的錯誤解讀,形成機動車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的氛圍,慢慢成為一種集體行動和自覺,構建應有的汽車文明。 最后,我們行人也要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識,遇到危險情況絕不以身試險,應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同時也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做一個文明交通出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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