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0年面向社會統(tǒng)一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F(xiàn)制定如下招考簡章 ...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0年面向社會統(tǒng)一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F(xiàn)制定如下招考簡章。 一、招考計劃 2010年河南省共計劃招考1905人。其中省直單位160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599人,省屬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250人,省轄市直單位434人,縣(市、區(qū))直單位227人,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我省目前在崗、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連續(xù)計算任職滿3年以上的村干部(村兩委成員及面向社會選聘的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招考200人,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我省招募的參加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招考35人(詳見《河南省2010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職位表》)。 二、報考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5年8月6日至1992年8月6日期間出生;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錄用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工作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擬錄用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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