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經(jīng)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安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1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報考 ...
(二)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負責單位為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 1.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事宜,由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通知考生。 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交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應攜帶材料。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復印件。 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復印件。 應聘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中共海安市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 4.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網(wǎng)上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面試人員根據(jù)公告登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www.haian.gov.cn)打印《面試通知》。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經(jīng)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小數(shù)點后保留二位)。 五、體檢、考察、擬聘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體檢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旃ぷ饔烧衅竼挝患捌渲鞴懿块T(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組織考察時應當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疾靷戎赜谒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能力水平等?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當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意見?疾鞂ο髮疾旖Y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 (三)擬聘公示 經(jīng)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成為招聘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擬聘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對擬聘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jù)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 應屆畢業(yè)生由招聘單位在2019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xù),其余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nèi)辦結聘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擬聘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自動放棄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3.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5.其他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8820668; 考務咨詢:0513-88165192; 監(jiān)督舉報:0513-88869628。 點擊下載>>> 海安市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x 江蘇省2019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x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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